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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 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总工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工会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党的群团改革的重要任务目标。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是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是提升工会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满足新时代职工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之举;是发挥工会优势、团结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听党话、跟党走、作贡献的应有之义;是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推动健全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不断增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中来,联系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广大职工。